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104年12月27日康華飯店参加開會的人員用餐如果沒有繳費就已經涉嫌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的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犯罪詐欺罪

1041227日康華飯店60幾人参加開會的人員用餐如果沒有繳費就已經涉嫌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的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犯罪詐欺罪





資料來源網路

==吃飯故意不付帳 涉及詐欺罪(10053日)==

●時事議題:刑法
文/廖頌熙(作者現職為律師)

  益瑋為了趕上課,一早拿起書包便匆匆忙忙的出門。不料,在早餐店吃過早點後,竟發現自己忘了帶錢。

  益瑋心想:「完了,等下要拿什麼付錢?家人都出門了,我又忘了帶手機,誰可以來救我?」

  早餐店老板見益瑋心神不寧,關心的問他:「同學,東西夠不夠吃?要不要再來一份漢堡?」

  益瑋突發奇想,想趁老板做餐點時,乘機溜回家拿錢,於是說:「也好,那就再來一份吧!」

  「沒問題!馬上就來!」老板回應後立刻轉身做漢堡,而益瑋一聲不響的悄悄溜出了早餐店。

  沒想到,益瑋才剛走到門口,馬上被老板娘喊住:「同學,你吃東西怎麼沒有付錢呢?」益瑋只好說明原委。

  不論益瑋如何辯解,老板娘仍認為他白吃白喝故意不付錢,揚言要將他移送法辦。




  請問:吃飯忘記帶錢,被認定是吃霸王餐,是否構成犯罪?

廖頌熙

  吃飯或購物忘記帶錢是常有的事。只不過,購物沒帶錢,頂多不買,但吃飯忘了帶錢,卻不能不付帳。如果一走了之,或者是想回家拿錢,卻沒跟老板說一聲,往往會被認為是故意吃「霸王餐」的惡徒。

  首先說明,如果是吃飯忘了帶錢,不是不付錢,而是必須回家拿錢,或找家人來付錢,則本質上是民事糾紛,類似借錢不還的情況。簡單的說,只要賠償商家的損失,即可了事,不致構成犯罪而去坐牢。但是,如果故意吃飯不付錢,或事先已打算不付錢,故意點很多菜大吃大喝,那就可能會觸犯刑法的詐欺罪。

  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的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因此,吃霸王餐可能會被法官認為毫無消費能力,卻故意白吃白喝,造成店家損失。最嚴重的情況是可能被判坐牢的,絕對得不償失。

  那麼,如果遇到和益瑋同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其實,以目前社會的價值觀來說,一頓飯的價值甚微,只要委婉的跟老板說明忘了帶錢,大部分的店家都會接受,要客人下次再一起付款就好了。如果碰到比較小心的老板,偏偏又聯絡不到家人來付錢,那不妨留下較值錢的東西暫作抵押,等拿了錢再取回即可。切莫不告而別,被誤認為吃霸王餐。

從心想起

◎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輔導教師)

  購物付款時,你曾經不夠錢或忘了帶錢嗎?你會怎麼處理呢?

  俗話說「誠實為上策」,當你遇到這樣的情況時,要試著鼓起勇氣去面對,表達解決問題的誠意,並遵守承諾,這樣不僅不會讓自己信用破產、惹上官司,心裡頭也會比較踏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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